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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路板厂之8月1日起,这两类产品未获强制认证不得销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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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气:-发表时间:2018-05-26 10:43【

据悉,81日起,电热毯、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,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标志后,方可出厂销售。

201881日前已生产的,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售及库存电热毯、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,无论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,允许其继续使用原生产许可证包装出厂销售。

201881日前未获得过生产许可证的电热毯、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,自201881日起,相关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标志后,方可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
助力车产品也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

质检总局20171031日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韩云平表示,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、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(以下简称“CCC认证”)管理。

韩云平表示,自2017111日起,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。自2017111日起,各省级质监部门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。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。

韩云平强调,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111日起至2018731日止,自201881日起,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
对于201711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、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,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,在2018731日前,相关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出厂、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产品。自20188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、电热毯产品,不得继续进口。韩云平表示。

此外,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,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,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另行公告。

线路板厂小编提醒大家,以后大家购买这两种产品时,一定要注意有无3C标志,以便保障自身的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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